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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工作部署会暨编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河北省迅速贯彻落实,从三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成立编纂工作领导小组。《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史料汇编(河北卷)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河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夏延军担任,副组长由省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社科院、省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委。二是制定编纂工作方案。制定河北省编纂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步骤、责任分工、保障措施。从省属高校或科研机构选定一家承办单位,承担具体编纂工作。在《河北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初稿基础上,按照国家民委要求,在编纂体例、史料内容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坚持质量优先,力争在全国第一批提交成果。三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河北省委统战部部长夏延军近期将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河北卷编纂工作,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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