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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发挥好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部门“三个平台”作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着力打造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宗教人才队伍。
一是发挥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监督作用。每个宗教活动场所都组建了5-7人的民主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共同研究重要宗教活动、财务管理等事项,做到场所事务商量着办,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是发挥宗教团体的职能作用。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和教职人员证书延期审查严格把关,把宗教教职人员持规守戒情况作为审核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教育。
三是发挥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作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巡查制度,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摸排,纳入失信数据库,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形成“一处犯戒、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组织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规章制度,增强教职人员的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
(供稿:横峰县民宗局滕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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