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荣县以“家”的理念服务少数民族群众
时间:2022-04-1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6月,自贡市荣县民宗局创新在来牟镇新寺村成立全市首个村级“民族之家活动室”,两年多来,新寺村充分利用“民族之家活动室”阵地,以“家”的理念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村内各族群众团结一心、和谐稳定,拓宽了新时代民族工作路径。
(1)抓基层治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狠抓基层组织建设,确定村支书为民族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名村委会委员负责民族工作,切实保障民族工作在村的具体落实。将思想积极向上的少数民族同胞发展成为党员,并从中选拔个人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群众口碑较好的人员担任村支书,带动少数民族同胞参与基层治理。
(2)抓产业发展,带动少数民族致富奔康。坚持产业发展为引领,因地制宜,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畜禽养殖、农作物种植。邀请镇农业中心、水务站、畜牧站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变“输血”为“造血”,增强少数民族同胞致富本领。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让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少数民族群众脱贫奔康,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3)抓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扣“两个共同”主题,充分利用农民夜校、院坝会等方式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民族宗教、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部门不定期到村开展专题讲座,宣讲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政策。完善村规村约,消除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因素,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促进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确保少数民族群众迁来本村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
(4)抓扶持服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针对新寺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争取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25万元,改造危旧房3户,修建山坪塘2口、蓄水池4口,硬化产业道路3公里,极大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协调学龄儿童就学3人,镇内企业吸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4人,依法依规办理低保、五保户,让少数民族群众倍感“家”的温暖。
原文链接:http://mzw.sc.gov.cn/scsmzw/mztj/2022/4/11/e76f68c78a274732997c56da139f370b.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