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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下午,云南省宗教界崇俭戒奢专题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在昆明召开。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负责人出席会议。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崇俭戒奢的共同倡议》,通报了宗教领域违法犯罪案例,来自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6位代表交流了学习《倡议》体会,并提出本宗教团体下步工作打算。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省宗教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展“三爱”主题教育、“四条标准”思想教育、“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等,讲好宗教界与党和政府真诚合作、爱国爱教的故事,各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得到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新提升,坚持全面从严治教,解决影响自身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
会议要求,全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一是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将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当作我省宗教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起来,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二是要充分认识“崇俭戒奢”是全面从严治教的有效举措,是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的必然要求,清醒认识宗教领域贪大求奢、借教敛财、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的严重危害,坚决纠正和有效遏制宗教领域不良风气,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生态环保宗教活动场所。三是统战、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与宗教团体要加强联动、协作配合,全省性宗教团体要担当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计划,利用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研讨、交流活动,经常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调研指导。四是宗教界要加强自律,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及时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发挥教规戒律的刚性作用,形成奉法重法、持戒守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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