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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不断完善各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把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加强民族团结政治教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管理人员职责和工作制度,社区配备专职协理员1名,履行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的重要职责。
(2)善学善思,善作善成。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普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彼此尊重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以法律为依据,以人文关怀和情理引导为手段,公正调解辖区内涉及民族宗教和民族因素的各类矛盾纠纷,事后及时跟进调解后续动态,发现矛盾纠纷有重新激化可能的,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妥善处置。
(3)问需于民,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协调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商、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特别注重落实国家惠民帮扶政策,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群众中的生活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慰问,确保各民族社区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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