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对加强业务指导社会组织 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时间:2022-09-22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抓实抓细外防输入、严防疏漏的工作要求,近日,省民宗委对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社会组织疫情防控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大局。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服从国家和全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在指导会员和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切实落实所在地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二、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研讨会、展会、讲座、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社会组织采取通讯方式举办会议活动。确有必要线下举办的,按照有关政策要求,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由活动举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并按要求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报批。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场所通风消毒等有关防控工作要求。
三、做好宣传引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社会组织要引导会员和服务对象减少不必要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有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接受属地疫情防控管理。
省民宗委要求各社会组织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措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作出应有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mzw.qinghai.gov.cn/index.php/mzwdt/2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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