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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召开全县立法工作座谈会,讨论修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013年2月2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2013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后生效。《条例》施行以来,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时至今日,《条例》实施已有七年多时间,有些内容需要补充完善,以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
会议要求,各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条例》修订工作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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