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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与黑龙江省大兴安地区签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跨区域合作协议

时间:2023-01-3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为推动建立两地资源共享、经验互鉴、信息互通、保障互助、干部互学、经济互融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13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签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跨区域协作协议。呼伦贝尔市政府副市长马跃东,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赵清以及各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

  

  

  

  

  活动中,两地代表共同参观了《融合之路——从嘎仙洞走到中原的拓跋鲜卑》展览,共叙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展之路,详实的史料和文物证实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也完整再现了各民族共同融合发展的历史,及其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化的进程作出的历史贡献,具有珍贵的现实教育意义。通过参观、现场交流经验,两地认真回顾总结了两地协作取得的成果,深刻认识推动两地跨区域合作,充分利用两地资源禀赋和工作优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呼伦贝尔市与大兴安岭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跨区域合作协议签订,是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和特色推进高水平合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两地跨区域合作工作正式拉开序幕。通过搭建平台,按照机制互联、资源共享、经验互鉴、信息互通、保障互助、干部互学的原则,不断加强两地优势互补、互促共进,推动双方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让两地各族群众进一步拉近距离、增进友谊、促进团结,积极推动基层民族工作扎实开展,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之力。

  


原文链接:http://mw.nmg.gov.cn/xw/msdt/202301/t20230116_2215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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