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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依法管理,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近日,江西省出台文件对我省宗教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对教职人员的认定管理。各宗教团体要严格按照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的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认定宗教教职人员。在传戒、授箓、冠巾、传度时,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有关人员资格条件。二是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备案管理。未取得教职身份者不得从事教务活动。三是加强对教职人员的日常监管。充分利用好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库管理。四是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外来流动人员管理制度。五是健全宗教教职人员退出机制。宗教团体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团体规章制度的宗教教职人员予以相应处罚。
(供稿:宗教一处 胡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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