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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完善《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省民宗委11月29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各方面专家意见建议。
会议由省民宗委一级巡视员缪文军主持,政策法规处汇报了修订的主要内容,省级机关各相关部门、南京市民宗局、省宗教团体专家和法律顾问出席会议。与会专家和法律顾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规定》《标准》《规程》框架结构、裁量幅度、许可流程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具体想法,并针对具体条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缪文军指出,修订《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提升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要把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充分消化吸收。要加强培训,确保每个民族宗教干部都能对文件规定的内容入脑入心,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行政许可高效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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