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民族调查网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根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供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经商自治区财政厅,我们根据相关因素对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进行了分配,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8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经济发展处反映,信函以达到日戳为准。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
电话:0991-2666210
传真:0991-2666210
通讯地址:mwjjc100@sina.com
邮政编码:830002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计划(提前下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族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族调查网 m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