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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宗教领域文物的保护和使用管理,什邡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履行宗教领域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职责。
一是排查摸底有深度。联合文广旅局,采取拉网式排查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排查的17处宗教活动场所中有4处是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列入全省文物保护单位1处,列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
二是宣传教育有广度。联合文管所、消防大队,举办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3场次,全面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管理能力。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调研和资料拍摄,深入挖掘宗教文物所承载的厚重历史文化。
三是机制建设有准度。进一步健全统战、文广旅、住建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文物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宗教活动场所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文物保护有关制度,认真落实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措施,明确文物保护责任人,保护文物安全。
四是安全防范有精度。坚持每月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巡查,加强对文保单位的实地检查,及时掌握文保单位的安全状况,发现文保安全隐患时,及时联系协调文管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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