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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延安市召开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民宗局关于《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肯定了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全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严格落实法定责任,积极健全工作机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效化解矛盾难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较好地维护了宪法和法律权威。宗教工作部门结合延安实际,积极创新实践载体,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落实宗教团体“四项制度”,有力推动全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自我管理水平,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推进新时代延安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六四”工作布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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