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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1号)和省民宗委2020年深入推进“两随机一公开”随机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省民宗委通过信息平台电子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了被检查主体和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检查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
2.被检查主体:鹤岗市三宝寺、鹤岗市伊斯兰教协会。
3.检查事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开展涉外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宗教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宗教团体按照团体章程开展教务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接受、使用捐赠情况。
4.检查人员:崔龙,宗教一处一级调研员
李海,宗教一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啸,宗教一处四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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