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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民委,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 进一步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提高地方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局,依据《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编制了《自治区民委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2022年度申报指南》。现予发布,请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青林 6945497、6944954
技术员及联系电话:王国庆 15248180471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蒙古语文科研管理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412室,邮编010055。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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