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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医院、军(警)营等主阵地、主渠道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示范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日前,怒江州委、怒江州人民政府命名中共怒江州委统战部、怒江州特殊教育学校等167个单位为“第三批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怒江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在全州营造了创先争优、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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