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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民宗委联合开展共建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阵地工作调研

时间:2021-10-2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为贯彻中央、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和落实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五进”活动的精神,近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民宗委联合调研组赴南宁、桂林对广西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就如何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并开展好“法治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工作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桂林崇善清真寺、桂林清真古寺、桂林码坪清真寺和南宁清真寺等场所,并与寺管委会负责同志进行亲切交流,详细了解清真寺依法管理、疫情防控、自身建设等开展情况,听取建设法治宣传阵地的想法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是每一个领域、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光荣义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也不例外。“法治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这一主题实践活动,不仅是一条让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懂法、守法、依法的有效途径,而且还是一座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良好秩序的资源平台。因此,清真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和谐;扎实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调研组要求,广西伊斯兰教界要准确把握和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此为契机自觉养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好习惯,积极传播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正能量;坚持以宗教中国化方向为目标,进一步巩固铭党情、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意识;坚持以伊斯兰宗教界为主体,进一步教育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伊斯兰教界助力法治新时代,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形成强大合力。

  下一步,自治区民宗委与自治区司法厅双方将保持密切沟通,形成高效务实的合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为共同推动两部门“法治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发挥作用。

  市司法局、民宗委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进行了调研。

  


原文链接:http://mzw.gxzf.gov.cn/gzyw/mzdt/t106132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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