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民族调查网
首页 > 民族调研 > 正文
近年来,萍乡市采取切实措施,以“四个融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团体建设、宗教讲经说法、宗教设施规范、宗教行为养成)实化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各项工作举措。
一、融入宗教团体建设
1.发挥宗教团体主体作用。指导四个宗教团体结合实际制定推进中国化行动方案,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教义阐释、教务规范、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宗教考核,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考核,切实扛起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主体责任。
2.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宗教界代表人士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教义教规,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团结信教群众,时刻保持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在参政议政、教务管理、宗教行为当中示范引领信教群众,发挥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领头羊”的关键角色作用。
3.发挥宗教团体联系信教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促使宗教团体发挥职能作用,在联系、服务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履行公民义务的过程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评判标准。
二、融入宗教讲经说法
1.用宗教教义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宗教团体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各自宗教教义经典或著作中寻找相关内容,在保持各自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在国家、社会、公民等层面作出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文明健康的阐释,淡化宗教的排他性,反对宗教狂热,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目前,四个团体均已制定本教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本。
2.在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教务管理组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念内涵、发展历程、价值意义、基本原则、践行路径等作为学习教育必学内容。以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微宣传片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向信教群众宣传。
3.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引入讲经说法。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完善讲经说法制度,以《每周一讲》、主题培训、讲经交流、巡回宣讲等方式,在讲经说法过程中有机加入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三、融入宗教设施规范
1.宗教建筑风格中国化。统战、宗教、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调研,将全市宗教建筑风格规范指导意见写入贯彻《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倡导宗教建筑要结合市人文和自然环境实际,鼓励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融入中华文化元素、符合中国审美取向、符合现代工程建设标准、与当地环境相适应,逐步形成环境相宜、和谐有序的中国宗教建筑风格。
2.宗教设施布局中国化。按照规范布局要求,督促宗教团体结合实际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宗教设施总体布局指导性意见,提高宗教设施规范程度,让宗教设施布局“活”起来,与地方风土人情、文化传承相宜,增强场所布局返璞归真、自然合理、规范有序的视觉效果。
3.宗教信仰要义介绍中国化。佛教活动场所对西方三圣、四大天王、佛菩萨等主要神祗制定铭牌介绍标识;道教用经典教义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天主教、基督教活动场所制作《圣经》引申解读我国宗教中国化展板、板报。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序良俗等正确介绍其要义内涵,促使信教群众正信正行,进一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融入宗教行为养成
1.引导举办公益慈善事业。引导宗教界参加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号召的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宗教界成立公益慈善组织有序开展活动,鼓励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主要服务于周边的日常慈善活动。宗教界在助残、助学、扶老、精神病人关怀、防艾公益宣传等方面颇具特色,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公益慈善款达1000万元,为城市建设、经济转型和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2.引导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在构建和谐场所的基础上,努力创建文化型、学习型、道德型、生态型“四型”场所。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及信教群众构建健康文明信仰生活,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活动,助力创建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
3.引导构建宗教信用体系。结合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要求,加强宗教领域信用建设具体措施写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等内容作为硬性要求;宗教团体制定讲经说法负面清单,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诚信档案,采取纳入宗教考核、基层巡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将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信用纳入信用城市建设一体推进。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族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族调查网 m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