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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奖励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励全县农村干部、乡土人才、驻村干部、退休返乡人才等积极干事创业、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出台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奖励实施意见》将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下乡能人、驻村干部作为主要激励奖励对象,以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总量和增量作为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干部给予奖励,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基层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有效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王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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