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做好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
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我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作为服务各族群众切入点,认真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依法严格民族成份变更审批,维护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全省累计变更民族成份127例,其中0-18周岁57例,占44.88%;18-20周岁70例,占55.12%。少数民族变更为汉族的32例,汉族变更为少数民族的79例,少数民族变更为其他少数民族的16例。
一是用好载体平台,加强宣传引导。把民族成份登记管理政策宣传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法制宣传日”“八五普法”等时机,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发布《办法》全文,公布申请变更的依据、条件、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优化服务水平。坚持将民族成份登记管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系统化优化服务,积极推行“不见面、马上办”,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使群众“最多跑一次”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加强窗口建设,开展主动靠前服务,提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有效解决了群众在民族成份变更过程中多头咨询和重复跑路问题。
三是注重健全机制,加强协同合作。加强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商联络、监督检查等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落实协作、备案、监督和追责机制。定期与公安部门交流工作,共享管理经验,有效促进了部门间联系协作。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做好释疑解惑。指导各市州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和具体要求,熟练掌握民族成份登记管理的审批程序和所需材料,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纠正执行规定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针对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的各种新变化,耐心做好释疑解惑,对不符合变更规定的,认真开展政策解释工作,争取得到理解和支持。
原文链接:http://mzw.qinghai.gov.cn/index.php/mzwdt/2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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