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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州)财政局、民宗委(局),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民宗局:
为支持各地更好地开展民族教育工作,帮助民族地区开展民族高中班、宏志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双语教育、少数民族职业教育等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1〕1号),现将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44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
为确保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其余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请各地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宗委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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